徐利明,文学博士。中国标准草书学社社长,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教育部中国书法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文化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国书协理事、草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荣获中宣部、人事部、中国文联表彰首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 馨文艺工作者 ”(2004) ,中宣部确定的“ 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 批'人才 ”(2005)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7),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紫金文化奖章”(2018)。
专业成果获第一届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2001)、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2015)、第五届全国书法篆刻展“全国奖”等。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文化部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多个项目。出版专著、译著、编著、教材、辞典计30部,发表论文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