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关于做好我校2018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7   浏览: 892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字〔2010〕20号)及《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发〔2018〕211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范围

2018级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

1.信息公布

2019年3月29日前,教务处公布《2018级普通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附件1),各二级学院公布本学院内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2.学生申请

2019年4月4日前,学生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3.信息汇总

2019年4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填写《南京艺术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连同《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原件)提交至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资格预审

2019年4月17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预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申请表转至相关二级学院。


5.考务组织

2019年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在申请表中填写考试科目及成绩等信息。


6.初定转专业名单

2019年5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将《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南京艺术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纪要》提交至教务处。


7.结果审议与公示

拟转专业名单提交学校审议,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原则上本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总人数的8%以内;跨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总人数的5%以内。


2.请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做好转专业程序、学籍及学分认定等工作的解释说明。

工作联系人:吴胤赟,地点:行政楼126办公室,电话:83517629,邮箱:07000013@nua.edu.cn。

  

  

附件:

1.2018级普通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下图)

2.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pdf(请点击下载并进行双面打印、填写无误后提交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3.南京艺术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4.南京艺术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